来源:法务网
2023-06-20 11:47:43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张静律师解答:看双方有无约定款项性质,如约定了属于定金,则不能退。若未约定属于定金,则款项能退。如下面这个案件,吴某未签认购书就转账了3万,开发商出具收据写明是定金。但诉讼中开发商拿不出收据原件。最终法院未采纳收据的证明效力,认定3万元不是定金,判决退还。
判决书节选:
本案争议焦点在于:兆某公司是否应向吴某返还3万元款项。吴某向兆昌公司转账支付3万元款项,并主张该款项的性质为诚意金。兆某公司主张该款项的性质为定金,但其仅提交《销售收据》及《挞定通知书》的复印件,并无原件,亦无提交双方签订的认购书,不足以证明双方已成立预约合同关系或该款项的性质为定金,因此本院判决涉案楼盘开发商兆某公司向吴某返还该款项3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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