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证券之星
2023-03-08 19:27:43
证券代码:002240 证券简称: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:2023-024
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提供担保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
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一、担保情况概述
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全资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
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致远锂业”)因业务发展需要,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
司营业部(以下简称“成都银行”)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.3 亿元(含 3.3 亿元)借
款,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。2023 年 3 月 7 日,公司与成都银行签署了《最高
额保证合同》
,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。
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、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
二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
度预计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(含下属子公司)在下属子公司向银行、融资租赁公
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,担保总金额不
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,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
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;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%以上的下属
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,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%的下属子公
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。
致远锂业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低于 70%,公司本次为致远锂业提供
亿元。截至本公告日,公司对致远锂业的担保总额(不含本次担保)为 67,470.85
万元。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,符合《深圳证券
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。
二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
公司名称: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
住 所:四川省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
法定代表人:方轶
成立日期:2015 年 3 月 23 日
经营范围:生产、加工、研发、销售:氯化锂、碳酸锂;生产、销售:氢氧
化锂、无水硫酸钠、锂渣;锂离子电池的研发、生产、销售;销售:矿产品;货
物进出口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致远锂业注册资本人民币 50,000 万元,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%的股权,为公
司全资子公司。
致远锂业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:
单位:万元
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(经审计) 2022 年 12 月 31 日(经审计)
资产总额 214,492.41 798,252.56
负债总额 114,355.29 469,514.82
净资产 100,137.12 328,737.74
项目 2021 年(经审计) 2022 年(经审计)
营业收入 199,961.65 1,120,711.39
净利润 50,168.73 292,942.22
注: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,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。
经查询,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致远锂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。
三、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
担保方: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被担保方: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
担保范围:成都银行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、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、票
据贴现债权余额、办理商票保贴债权余额、押汇债权余额、信用证债权余额、保
函债权余额和/或其它债权余额,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(包括复利和罚息),以
及相关费用、违约金、赔偿金、债务人应向成都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(包括但不
限于有关手续费、电讯费、杂费等)和成都银行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
的一切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、仲裁费、公证费、财产保全费、律师费、差
旅费、案件调查费、执行费、评估费、拍卖费、送达费、公告费、鉴定费、勘验
费、测绘费、翻译费、滞纳金、保管费、提存费、其他申请费等)。
担保方式:连带责任保证
保证责任期间: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
年,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,则对每期债务而言,保证期间为最
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。
担保金额:不超过人民币 3.3 亿元。
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。
四、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
致远锂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,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,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
权,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。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
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,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
不良影响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五、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
截至本公告日,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(含本次担保)
为人民币 211,542.76 万元(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),占 2022 年 12 月 31 日
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6.62%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、无
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。
六、备查文件
《最高额保证合同》。
特此公告。
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二○二三年三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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